2008年7月21日 星期一

不同的見解

今天72 Jolin 介紹去了板橋亞東醫院看了顏精華醫師,他給了我不同的見解,他跟我說:我的狀況比較特殊,這種病通常是發生在兒童或青少年的身上,他給我的病理判定是:良性、神經膠質瘤,建議是開刀(雖然大家都不建議開刀,醫師自己坦白的跟我說有風險,但他說之前的醫師不建議是因為沒有相關的技術,不是在說誰好誰不好,但是在這裡,起碼他給了我不同的方向)開刀雖然不能清除乾淨,但是可以減少他的大小,不然他會漸漸壓迫到身體,影響其他四肢的運作、做切片檢查,做後續的動作(像是保險給付、全民健保的重大傷病卡申請)還有最重要的放射治療(如果沒有做切片就沒有放射師敢作治療,也不知道要作多少劑量的治療)雖然不知道醫生是因為想磨練自己的技術,還是因為開刀對我比較好,所以建議開,不過就像 Jolin 說的:要開刀當然還是找有經驗又豐富的醫生囉~想想也是囉

所以現在的狀況是:

萬芳醫院 ﹣林乾閔醫師 ﹦自費吃藥(因為健保不給付)
亞東醫院 ﹣顏精華醫師 ﹦開刀後放射性治療(吃藥沒用醫生說)
台大醫院 ﹣曾漢民醫師 ﹦自費吃藥(號稱會比較便宜,因為進藥量大)
林口長庚 ﹣張承能醫師 ﹦禮拜四才要去看,先空著

今天醫師也有提醒我,我作磁譜共震 MRS 的時間是 6/24 (斷層掃描 CT、核磁共震 MRI 更早)今天已經是 7/21,等於我已經足足拖了一個月都沒有做治療,只有吃類固醇消炎而已,聽他的意思是我這樣的處置不太對,當場打電話給媽媽,媽媽因為這禮拜要上課所以比較忙,所以一直問我為什麼要來?一定要來嗎?當場就覺得:唉~果然是一家人,都到了這時候了,想的都還是自己身邊重要的事,(因為我知道如果是我也會如此)對不起媽媽,讓你費神了,而媽之後打給我,要我跟爸連絡,說要我跟他說一聲,不然怕他到時候怪罪,說怎麼都是媽媽自己做了決定沒有通知他,聽了也很難過,怎麼這時候還要分誰的責任呢?還怕別人怪罪給你什麼責任呢?不過想想,或許是藉由這樣的方式想要我取得父親的同意或是理解事情現在的狀況,也是一個母親想要在這時候,邀請一個小孩子他的父親出來去承擔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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